桃園縣消防局教育訓練科長林芳昌,去年6月間因認為葉姓女下屬在公文處理上不夠周延,雙方在辦公室內起了爭執,他竟以「你的頭腦有問題啊」、「白痴啊你啊」、「你這個混蛋」等話辱罵,葉女憤而提告。桃園地院依公然侮辱罪判處拘役30天,葉姓下屬另請求民事賠償,法官判決林需賠償5萬5000元,另將道歉函發至消防局及訓練科。對於判決結果,林芳昌透過消防局表示「不願回應」。if (typeof(ONEAD) !== "undefined"){ONEAD.cmd = ONEAD.cmd || [];ONEAD.cmd.push(function(){ONEAD_slot('div-inread-ad', 'inread');});} 法院調查,林芳昌因工作問題與下屬發生爭執,分別於去年6月19日下午5時31分、6月20日下午4時20分、7月3日上午8時59分,在教育訓練科辦公室,以「你的頭腦有問題啊」、「白痴啊,真是白痴啊」、「你大白痴啊你」、「他媽的混蛋」,「你這個混蛋」、「你那是什麼頭腦啊」辱罵葉姓下屬。葉姓下屬隨後對他提告,3次侵權行為侵害名譽之精神慰撫金各10萬元、醫藥費2935元、看護費用2萬8000元、健康受損之精神慰撫金10萬元,另請求應為回復原告名譽處分。法院審理時,林芳昌聲稱,他並不知葉姓下屬有精神疾病病史,此事全因其處理公務有所疏失,並非羞辱或貶抑其人格,今年2月依公然侮辱罪判處拘役30天,可易科罰金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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