當年經營之神,王永慶在壽宴上興致來了高歌一曲,三娘李寶珠在一旁,以女主人之姿幫忙拿著麥克風,儘管李寶珠被公認,是王永慶身邊,最重要的女人之一,但法律上她的身分到底是什麼。四房子女羅文源姊弟,七年前向法院提出認祖歸宗案,當時就把李寶珠列為被告,但王文洋大動作,找律師公布王家族譜,主張三娘不是父親王永慶配偶。面對鏡頭時,王文洋話更說的直接,氣得三娘不甘示弱反擊,向法院舉證自己與王永慶,1957年8月7號曾在台北市農安街,公開宴請親友。但王永慶當時另外有婚姻,等於和三娘屬於重婚,高院日前做出中間裁定,認為當時適用舊民法,必須利害關係人提告,主張王永慶與李寶珠的重婚無效,並經過判決撤銷婚姻關係,否則仍為有效婚姻。因此,確認李寶珠為,王永慶現存配偶,不得抗告。

法院認定,台塑三娘李寶珠,是王永慶的法定配偶,有繼承權。重重打臉了王文洋。

打臉王文洋 高院裁定:三娘是王永慶配偶 房屋貸款

對於法院新做出的見解,三娘律師宋耀明對外轉述,情感上三娘對裁定感到很欣慰,王文洋則透過律師回應,認為這個裁定,沒有確定判決的強制力。不代表三娘,確定是配負債整合偶,畢竟配偶身分,牽涉遺產繼承權,雙方互不讓步,讓這場豪門恩怨,仍然未完待續。

內容來自YAHOO新聞



新聞來源https://tw.news.yahoo.com/打臉王文洋-高院裁定-三娘是王永慶配偶-061016555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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